近期发现,有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冒用我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名义发布虚假招生广告及信息,严重扰乱了我校正常的招生及办学秩序。为维护办学声誉,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特郑重公告。
一、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招生录取政策及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单独招生工作,所有招生宣传和考试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培训考试、录取等工作。任何以“与湖南民族职业学院联合招生”或“得到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授权”等名义进行的相关活动均为虚假活动。
二、任何以“保证录取”、“内部指标”等说辞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行为均为诈骗行为。
三、我校单独招生的所有信息都将第一时间在我校官网、官方微信、官方抖音、官方小程序、招生咨询电话及公布的QQ群进行公布,请通过以上正规途径及时关注,也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来校实地咨询。
四、我校严禁师生员工以各种方式参与社会机构、中介等进行与招生工作相关的索费受贿违法违纪活动。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若有发现相关行为,可向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及纪检监察处反映。
五、我校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和举报。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向考生做出的承诺、收取的费用均与学校无关,如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增强防范意识,提高甄别能力。切勿轻信非法网站和其他机构或个人的虚假信息,切勿轻易参加有偿咨询辅导活动,切勿通过任何中介机构报名,切勿将学杂费打入个人账号或中介机构银行账号,谨防上当受骗。
学校官网:www.hnvc.net.cn
招生网页:zsc.hnvc.net.cn/
招生咨询电话:0730-8886309(传真)0730-885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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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纪检监察处
招生就业指导处
2023年2月19日